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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资助办法(2020年12月修订)

作者:吴斌    审核人:叶磊    发布日期:2020-12-18    点击数:

为适应学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引导教师追求高水平、标志性的教学科研成果,切实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水平教学成果资助

类别

名称

资助分值

课程

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000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1000

教材

国家规划教材

1000

省级重点教材

800

教学竞赛

教育部指定的国家级赛事(仅指授课竞赛、微课竞赛)

一等奖 1000

二等奖 800

三等奖 300

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赛事(仅指授课竞赛、微课竞赛)

一等奖 200

学科竞赛

省级优秀毕业论文

一等奖 1000

二等奖 800

三等奖 300

团队奖 400

教育部指定的国家级赛事(仅指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大赛)

一等奖 1000

二等奖 800

三等奖 300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特等奖 1000

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赛事

一等奖 200

二、高水平科研成果资助

类别

名称

资助分值

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00

省部级教科研项目

1000

主持横向项目且单笔到账15万元以上

30万元

成果奖励

省部级教科研成果奖

一等奖 2000

二等奖 1500

三等奖 1000

论文论著

SSCI非会议期刊论文

1200

AHCI、外语类CSSCI来源期刊论文、CSSCI来源期刊同时为北图核心分类学科排名前3期刊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1000

SCIEI、其他CSSCI来源期刊论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外语类核心期刊且同时为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

800

外语类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外语类核心期刊论文

300

在权威和外语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教材

1200

在一般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教材,授权发明专利

800

三、其他有关说明

1.资助分值的单价根据学院年末结余的可支配经费综合确定。

2.申请资助的各类成果原则上应在本办法公布的成果范围之内,特殊情况可由学院研究确定。

3.申请资助的成果须以盐城工学院为第一单位,以上级批文、证书及论文论著原件作为资助依据,成果统计时间跨度为每年的111231

4.教师如取得对学院翻译硕士学位点建设具有支撑和促进作用的成果(翻译学类研究成果),经学院认定后,其资助分值对照相应标准可上浮20%

5.相关教学竞赛和学科竞赛如设置特等奖,则特等奖按一等奖资助,以此类推。

6.权威和外语专业出版社是指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文出版社、译文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和南京大学出版社。

7.申请奖励的论文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且在中国期刊网可以查询。少于3000字的论文不作资助。申请资助的专著(译著、教材)字数应不少于20万字。教研类成果等同于科研类成果进行资助。

8.项目、论著、成果资助按成果数量计算,与合作人数无关,下达的资助费用由项目主持人或第一作者负责分配。

 9.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的相关成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原《外国语学院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盐工外语[2018]13号)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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