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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学院长工作职责

作者:吴斌    审核人:谷文华    发布日期:2016-11-21    点击数:

一、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贯彻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协助院长做好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协助院长制定学院系部各专业年度招生、教学、实习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协助院长做好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四、定期检查学院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和学校主管部门汇报。

五、协调本学院与其他相关院系在教学任务安排等方面的工作,审定任课教师资格,核定教师工作量。

六、协助院长抓好教研教改项目的立项、实施工作,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协助院长推进学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如院系的网站建设、课程资源建设等。

八、协助院长做好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指导、答辩以及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等工作。

九、检查督促教务科长、教务员履行职责,做好教务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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