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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实验中心使用细则

作者:P.R.Y    审核人:P.R.Y    发布日期:2019-12-31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管理和使用的若干规定,提高实验室运行的人性化和科学化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特制定外国语学院实验中心使用细则。

一、语言实验室仅供上课使用,并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安排使用,如需要更改使用时间,必须事先与管理人员联系,室内一切设备不得带出室外。

二、任课教师是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教师必须在上课前五分钟前来办理使用手续(领取钥匙、填写使用登记表、当面交验室内设备等)。教师应当负责监督学生进入实验室并按指定的座位就座,未经教师和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更换座位。任课教师到场之前,管理人员不得开门让人入内。

三、上课前教师必须按点名册点名并做好出席记录,除教学用品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室内,教师必须监督学生严格遵守细则。

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学生除使用指定的座位及设备外不得动用其它任何设备,上课时必须在教师的指令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揿动按键,扭动话筒或电线。下课时或耳机不用时应将耳机话筒复位,并将耳机挂于走道边两个座位中间的隔板上,耳机线置于自己座位一侧。

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人为造成的损坏必须赔偿,教师借用实验室时对室内所有设备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六、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喝水、吃东西、吐痰、扔纸屑或将废纸等废弃物遗弃在课桌内(上)。严禁在设备、课桌、椅及墙上随意刻画、污损。学生上课时应首先仔细检查一下自己座位上的设备、用品等有无缺少、损坏、涂写、污损等现象,如有应及时向任课教师提出,否则课后管理人员检查出问题时则要追究最后一个使用者的责任。

七、教师不得让学生进入控制室,课后教师必须监督学生将椅子、耳机按规定放好,并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的全部电源,在学生全部离开后再离开实验室并向管理人员办理退还手续(交还钥匙、当面交验设备、反映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等)。使用者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八、凡需使用语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对所使用的设备学会使用,掌握后方可正式进入使用。

九、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教师应立即关断所有使用时开的电源开关、重新来电时再按照操作规程打开电源开关,继续使用。

十、凡违反本《细则》者一律以损坏公物论处,并根据损坏情况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实验室管理人员对违反细则的情况必须进行认真记录。

十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外国语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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