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引导教师追求高水平、标志性的教学科研成果,切实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水平教学成果资助
类别 |
名称 |
资助分值 |
课程 |
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2000 |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1000 |
教材 |
国家规划教材 |
1000 |
省级重点教材 |
800 |
教学竞赛 |
教育部指定的国家级赛事(仅指授课竞赛、微课竞赛) |
一等奖 1000 二等奖 800 三等奖 300 |
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赛事(仅指授课竞赛、微课竞赛) |
一等奖 200 |
学科竞赛 |
省级优秀毕业论文 |
一等奖 1000 二等奖 800 三等奖 300 团队奖 400 |
教育部指定的国家级赛事(仅指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大赛) |
一等奖 1000 二等奖 800 三等奖 300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特等奖 1000 |
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赛事 |
一等奖 200 |
二、高水平科研成果资助
类别 |
名称 |
资助分值 |
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2000 |
省部级教科研项目 |
1000 |
主持横向项目且单笔到账15万元以上 |
30∕万元 |
成果奖励 |
省部级教科研成果奖 |
一等奖 2000 二等奖 1500 三等奖 1000 |
论文论著 |
SSCI非会议期刊论文 |
1200 |
A&HCI、外语类CSSCI来源期刊论文、CSSCI来源期刊同时为北图核心分类学科排名前3期刊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
1000 |
SCI、EI、其他CSSCI来源期刊论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外语类核心期刊且同时为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 |
800 |
外语类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外语类核心期刊论文 |
300 |
在权威和外语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教材 |
1200 |
在一般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教材,授权发明专利 |
800 |
三、其他有关说明
1.资助分值的单价根据学院年末结余的可支配经费综合确定。
2.申请资助的各类成果原则上应在本办法公布的成果范围之内,特殊情况可由学院研究确定。
3.申请资助的成果须以盐城工学院为第一单位,以上级批文、证书及论文论著原件作为资助依据,成果统计时间跨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教师如取得对学院翻译硕士学位点建设具有支撑和促进作用的成果(翻译学类研究成果),经学院认定后,其资助分值对照相应标准可上浮20%。
5.相关教学竞赛和学科竞赛如设置特等奖,则特等奖按一等奖资助,以此类推。
6.权威和外语专业出版社是指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文出版社、译文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和南京大学出版社。
7.申请奖励的论文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且在中国期刊网可以查询。少于3000字的论文不作资助。申请资助的专著(译著、教材)字数应不少于20万字。教研类成果等同于科研类成果进行资助。
8.项目、论著、成果资助按成果数量计算,与合作人数无关,下达的资助费用由项目主持人或第一作者负责分配。
9.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的相关成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原《外国语学院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盐工外语[2018]13号)不再执行。
2020年12月8日